艾德莱·尤因·史蒂文森(1900-1965)是美国著名政治家、外交家和民主党领袖。他曾担任伊利诺伊州州长(1949-1953),并两次作为民主党候选人参加美国总统选举(1952年和1956年),均败给德怀特·艾森豪威尔。史蒂文森以其卓越的口才、深刻的思想和对公共服务的崇高理念而闻名,被认为是20世纪美国最杰出的政治人物之一。他的演讲风格优雅而富有哲理,强调理性、真理和道德勇气。1961年,他被任命为美国驻联合国大使,在古巴导弹危机等重大国际事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。
「我们宁愿输掉选举,也不愿误导人民;我们宁愿输掉,也不愿治理不善。」
罗纳德·威尔逊·里根(1911-2004),美国第40任总统,共和党人。他早年是好莱坞演员,后来从政。1964年发表的《抉择时刻》演讲让他成为全国知名的保守主义政治人物。1966年当选加州州长,1980年当选美国总统。他在任期间推行'里根经济学',主张减税、放松管制、增加国防开支,推动了美国经济的复兴。外交上对苏联推行'和平 through 实力'政策。他的政府对美国政治产生了深远影响,被誉为'伟大的沟通者'。2004年去世,享年93岁。
「政府不能解决问题,政府本身就是问题。」
马丁·范布伦(Martin van Buren)是美国第八任总统,第一位出生在美国独立后的总统。他出生于纽约州的荷兰裔移民家庭,从小展现出卓越的政治天赋和组织才能。他从纽约州议会起步,逐步成为纽约州政治机器的核心人物,以其出色的谈判技巧和对政党运作的深刻理解而闻名。他曾担任纽约州州长、国务卿和副总统,是安德鲁·杰克逊总统最亲密的政治盟友。作为总统,他面临着1837年经济恐慌的严峻挑战,这是美国历史上第一次重大经济危机。他主张自由贸易和有限政府,但其经济政策未能有效应对危机,导致他在1840年连任失败。卸任后,他继续活跃于政治舞台,并在晚年支持废奴运动。
「民主的精髓在于人民的参与。」
约翰·昆西·亚当斯(John Quincy Adams)是美国第六任总统,前总统约翰·亚当斯之子,出身显赫的政治世家。他出生于马萨诸塞州,从小随父亲旅居欧洲,精通法语、德语等多种语言,接受了良好的教育。他曾担任美国驻荷兰、普鲁士、俄罗斯和英国的大使,在外交领域成就卓著,以其出色的谈判技巧和坚定的立场著称。作为詹姆斯·门罗政府的国务卿,他协助谈判达成了《亚当斯-奥尼斯条约》,为美国成功获得佛罗里达领土,并划定了与西班牙的边界。他的总统任期充满争议,因其选举被称为“肮脏的交易”而受到广泛批评,但他在任内推动了多项内部改进计划。卸任后,他成为众议院议员,继续为废奴事业和公共事业奋斗,直至去世。
「为了维护和平,必须时刻准备战争。」
詹姆斯·门罗(1758—1831)出生于弗吉尼亚殖民地韦斯特摩兰县,曾就读威廉与玛丽学院。美国独立战争爆发后,他加入大陆军,参加特伦顿战役并负重伤,后来学习法律。门罗先后担任大陆会议代表、联邦参议员、弗吉尼亚州州长、驻法公使、驻英公使、国务卿和战争部长,1817年至1825年任美国第五任总统。他协助谈判路易斯安那购地,总统任内经历“和睦时代”、佛罗里达归属和密苏里妥协,并于1823年提出后来被称为“门罗主义”的外交原则。门罗本人也是奴隶主,其政治遗产同时受到奴隶制与原住民政策的历史审视。
「一个伟大国家的各项行动彼此相连。」
詹姆斯·麦迪逊(1751—1836)出生于弗吉尼亚殖民地一个种植园主家庭,毕业于新泽西学院,即今普林斯顿大学。他参加大陆会议和1787年制宪会议,提出《弗吉尼亚方案》,详细记录会议辩论,并与亚历山大·汉密尔顿、约翰·杰伊合著《联邦党人文集》,因此被称为“宪法之父”。1789年,他在国会提出后来形成《权利法案》的宪法修正案。麦迪逊曾任弗吉尼亚州议员、联邦众议员和杰斐逊政府国务卿,1809年至1817年任美国第四任总统,领导国家经历1812年战争。他晚年协助创办弗吉尼亚大学,同时终身拥有奴隶,对奴隶制问题持矛盾立场。
「合众国真正的光荣,在于以践行正义来培育和平。」
威廉·亨利·哈里森(1773—1841)出生于弗吉尼亚州伯克利种植园,其父本杰明·哈里森五世签署过《独立宣言》。他早年从军,在西北领地服役,后来出任印第安纳领地总督;1811年蒂普卡努战役和1813年泰晤士河战役使他成为全国知名的军事人物。他还担任过联邦众议员、联邦参议员及驻外使节。1840年,他作为辉格党候选人击败在任总统马丁·范布伦,次年就任美国第九任总统。哈里森于1841年4月4日因急病去世,是首位在任去世的美国总统,任期仅一个月,为历任总统最短。他也是后来第23任总统本杰明·哈里森的祖父。
「唯一正当的统治权,来自被统治者明确授予的权力。」
约翰·泰勒(1790—1862)是美国第十任总统,也是首位因在任总统去世而由副总统继任的总统。他出身于弗吉尼亚种植园主家庭,先后担任联邦众议员、弗吉尼亚州州长、联邦参议员和副总统。1841年威廉·亨利·哈里森去世后,泰勒拒绝仅以“代总统”身份履职,坚持继任者拥有总统的完整职权,由此形成重要宪政先例。他主张严格解释宪法、维护州权并限制联邦行政权,与辉格党在国家银行等政策上决裂,最终被该党除名。其任内完成《韦伯斯特—阿什伯顿条约》,并推动得克萨斯并入美国。卸任后,他在南北分裂危机中支持弗吉尼亚脱离联邦,并当选南部邦联众议员,但在就职前去世。
「对所有国家,我方以正义相待;对任何国家的不义,我们都不屈从。」
詹姆斯·诺克斯·波尔克(1795—1849)出生于北卡罗来纳州,毕业于北卡罗来纳大学,后在田纳西州从事律师和政治工作。他先后担任联邦众议员、众议院议长和田纳西州州长,1844年作为民主党“黑马”候选人击败亨利·克莱,当选美国第十一任总统。任内他推动降低关税、恢复独立国库,通过俄勒冈条约确定西北边界,并领导美墨战争;战后美国取得加利福尼亚和新墨西哥等大片领土。波尔克只任一届,1849年3月卸任,同年6月在纳什维尔去世。
「大家给予我的信任,使我满怀深切感激。」
扎卡里·泰勒(1784—1850)出生于弗吉尼亚州,在肯塔基边疆长大,1808年加入美国陆军,服役约四十年。他参加1812年战争、黑鹰战争、第二次塞米诺尔战争和美墨战争,因蒙特雷与布埃纳维斯塔战役获胜而成为全国知名的“老粗硬汉”。几乎没有文职政治经验的他,于1848年以辉格党候选人身份当选美国第十二任总统。任内他反对把奴隶制扩展到加利福尼亚和新墨西哥,并主张两地尽快以州身份加入联邦。1850年7月,他在任内突发消化系统疾病去世,副总统米勒德·菲尔莫尔继任。
「幸而,在履行新职责时,我不会缺少有力的协助。」
富兰克林·皮尔斯(1804—1869)出生于新罕布什尔州,毕业于鲍登学院,早年任律师,后进入州议会并先后担任联邦众议员、参议员。他参加美墨战争并晋升准将,1852年作为民主党候选人当选美国第十四任总统。任内支持加兹登购地和堪萨斯—内布拉斯加法案;后者取消密苏里妥协对部分领地奴隶制的限制,引发“流血的堪萨斯”冲突并加深地域对立。民主党1856年未再提名他。卸任后他回到新罕布什尔州康科德,内战期间公开批评林肯政府,1869年去世。
「作为一个民族,我们追求的伟大目标最适合通过和平实现,并且同全人类的安宁与利益完全相容。」









